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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余日春。余天的余、日頭的日、春天的春。要好的朋友們為了好記,非常過份的把我的名字拆成“我每日都在發春”,他們的藉口是這樣超級好記。

 

靠~哪個女人不發春?發春是女人的本性好不好?哪個女人看到帥哥或猛男的不會流口水的?如果真有這種人不是修女就是超脫凡人轉成聖人的階段了!

 

只要是人都喜歡美麗、漂亮的東西,沒道理說男人能看辣妹、正妹,還名正言順的虧妹,女人就不能對著帥哥發春吧?

 

而且發春就發春,怎麼?犯法嗎?不是帥哥我不看、不是嫩弟我不理,可以吧?

 

找遍全世界也沒一個像我這麼勇於承認、且又果斷的新女性,所以我是屬於稀有動物好嗎?不要再用那種異樣的眼光看我,謝謝!

 

離題了....以上是我個人的小抱怨,不過,也只能抱怨這麼一下下。

 

因為,我正在拚命的游泳中。

 

本來我是不用這麼拚的,但是生死關頭不拚怎麼行呢?人生就是以“拚”為目的,拚學歷、拚地位、拚薪水、拚男人.....sorry~百句不離異性。嗯──總之,也是異性害我不得不這麼拚的。

 

三十分鐘前,本人穿著最新流行的比基尼,非常舒服的躺在沙灘上的洋傘下曬太陽。

 

正巧,這時前頭走來了一個英俊瀟灑的金髮帥哥,馬上吸引了我的目光。老娘我立即擺了一個風姿綽約的撩人動作,順手抛了個媚眼電他。

 

這隻猛馬果然乖順的上勾,他走了過來,胸脯上的六塊肌很愉悅的向我打招呼。

 

但是...不知道是不是太過興奮還是怎樣,我居然眼花了、腦漿近乎沸騰,像是被太陽光照射似的,眼前盡是一片白。

 

然後...哪有什麼然後?

 

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在海裏,白色光閃完之後,我就被人丟在海裏了。眼前的海浪一波波襲來,出於本能的我用全力游著,想要離開這片看不到陸地的大海。

 

但是在海上漂流了二十幾分連個鳥影子也看不到,我漸漸覺得體力不支,兩眼昏花了。太陽又那麼的毒辣,讓我很不舒服,很想吐。

 

儘管我是他媽的游泳冠軍,也沒辦法像x量電池一樣有用不完力量。尤其我現在又冷又餓,早知道出門前就不要嫌棄的把我娘準備的愛心早餐吃光光,才不至於在這邊等死。

 

但是說這些都沒用了,我開始覺得很累很想睡覺,整個身體重的像鉛塊在不停的往下沉。

 

眼看最後一道浪如同頭猛獸似的打了上來,我只能苟延殘喘的望著它,再也使不上力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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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凱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